「台湾知名律师吕秋远在个人脸书上说,调解谈判的内容,如若谈好并签字,原则上不能改变。大陆律师邓高静在个人微博中说,法院所出具的调解书和判决书,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若一方不履行,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,“汪小菲以大S再婚为由不履行法院调解书,纯属耍赖,大S离婚后和谁结婚、再婚后过什么样的生活、再婚后家具是否更换等等,汪小菲更无权干涉。”」
https://www.zaobao.com/realtime/china/story20221125-1337086
浪费时间 下午察:大汪离婚战成大陆女性维权新战场?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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